关于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本次采集遵循学生自愿原则,由学生自行登录正方教务系统录入,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采集范围:
普通全日制学生。
二、 采集内容:
父母(监护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 采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24:00截止。
四、 采集流程:
1.学生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里的【个人信息】。
2.录入父母(监护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可以填报父母(监护人)双方的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截止时间前可多次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同时请核对其他信息)。此采集数据须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要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因学生录入错误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3.录入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4.数据采集完成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父母(监护人)信息录入承诺书》,承诺书于3月2日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郑华。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部署、抓好落实,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包括休学和保留学籍),确保个税扣除政策落实落地。
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