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08

各学院:

为促进教学专项建设,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将对到期的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19年度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名单见附件1,以前年度申请延期的需同时办理结题手续)。

二、结题办法

各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小组按照相关要求对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专家评审小组负责检查、审核各开放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报告、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总结报告、项目成果等,并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授予创新学分或实践课程学分。

各开放项目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来评定,其中优秀率不得超过30%。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三、结题要求

1.结题验收的开放项目,填写《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项目研究成果按立项申请书中的结题形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开放项目应有显著的成效并达到立项承诺。一般应有实物作品或在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准授权(含受理)的专利(含软件著作权,下同)等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无实物作品的项目,原则上要有学生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含录用)或专利获准授权(含受理)或项目内容参加相关学科竞赛获奖。论文、专利授权书、专利受理通知、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

3.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需申请延期结题。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由负责人填写《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列入下一年度验收,否则作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学校将根据《衢州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四、结题材料

1.《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一份;

2.《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3.结题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的论文或录用通知、专利证书、申请技术成果鉴定、研制产品、推广软(课)件、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一式一份(该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稿)。

请各学院将结题材料于5月1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廖文娟, 电话:802562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廖文娟钉钉。

            

附件1:2019年度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docx

附件2: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4: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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