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选派优秀本科生进行交流学习的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选派优秀本科生进行交流学习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各学院审查推荐和学校审核批准的程序,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已从2019级本科生中拟定72名优秀本科学生赴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相关专业交流学习期一学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电话:0570-8015181。
教务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