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教高〔2019〕6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指标体系(修订稿)暨做好2019-2020学年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2020年11月30日-12月2日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单位汇报。
学院(部门)分管领导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自查的组织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介绍。
2.相关教学管理材料抽检。
教学单位备查材料:教学单位全体教师名单;抽查试卷、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记录、听课记录、教学材料规范情况(近五年新进教师)等。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