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4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项目管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将对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2017年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进行验收(名单见附件1)。

2. 2019年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进行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2)。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 参加验收的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对照团队建设规划和承诺,认真总结建设期间团队建设的工作情况与工作成效,填写《衢州学院校企合作教学团队验收表》,并提供直接相关支撑材料。

2. 参加中期检查的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详细总结团队建设情况,填写《衢州学院校企合作教学团队中期检查表》,并提供佐证材料。

3. 学校将组织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教学团队进行检查。

三、注意事项

1. 不能按时参加检查的教学团队,需通过钉钉提交延期申请并撰写项目阶段性研究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列入下一年度验收,否则作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学校将根据《衢州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2. 请各学院(部门)于115日前将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汇总审核后发教务处谢桂花钉钉(联系电话:8015147)。

附件:说明:/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rar.gif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附件.zip

                                教务处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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