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省教育大会精神,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材形态,充分发挥新形态教材和数字教材在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立项的教材须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不包括学术专著、论文集、教辅(习题集、案例集、工具书等)及翻译教材等类型教材。重点支持“四新”教材、AI+专业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融合课程教材、特色通识课程教材和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材。 二、申报类别 1.新形态教材 新形态教材是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上与线下混合式教学结合的教材。融合互联网新技术,结合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材形态,即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嵌入二维码的纸质教材为载体,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教材出版新模式。 2.数字教材 数字教材是以数字化形式呈现、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使用的教学资源,是传统纸质教材的升级形态。以电子设备为载体(如平板、电脑、手机等),通过文字、图像、音频、视频、动画、虚拟仿真等多媒体形式呈现教学内容,并支持交互操作、动态更新和数据分析的教材形态。 新形态教材、数字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中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三、教材编写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明确以下要求: 1.政治导向要求。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结合学科特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教材。 2.价值导向要求。教材内容要求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把课程思政融入教材编写中。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浙江特色,要出思想理论、树理想信念、涵人文精神、养家国情怀,坚持培根铸魂,培养坚定文化自信、厚植家国情怀、具有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 3.知识体系要求。教材建设必须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编写应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知识体系必须体现科学性、权威性、前沿性。 4.编写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主编(第一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原则上要求长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具有教材编写经验。教材主编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以及出国一年以上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5.出版形式要求。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将技术变革、教学手段方法创新及时应用到教材编写中。鼓励其他形态的教材创新,探索新的教材运用方式及出版模式。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教师应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需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 2.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获校级及以上教材建设立项,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教材建设项目。 3.鼓励与企业合作编写教材。 4.省级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原则上从校级教材建设项目中进行遴选。 五、建设期限和资助经费 1.本次立项资助的教材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出版,凭出版的教材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2.学校计划2025年立项建设教材5部左右。每部教材给予经费资助。 3.所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编写教材的研究和出版。 六、申报材料提交 1.采取主编负责制的办法申报,申报教师填写《衢州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3.各学院(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对申报教材的必要性(是否本课程教学所必需等)、先进性和科学性(本学科领先或具特色)、可行性(申请者的科研、教学水平;资料、经验的获取程度;时间保证等)进行审议,确定校级教材推荐名单。 4.各学院(部)于5月12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申报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教材编写大纲及样章或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至教务处舒馨月(联系电话:8028791)。
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