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6日

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4年1月13日至1月19日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规范期末考试秩序,防止和杜绝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优良的学风、校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考风建设工作,在学生中切实加强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学籍管理、学位授予、考试管理、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倡导“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要求学生要正确对待考试,及时消除用作弊获得成绩的错误想法。各学院要组织每个班级召开一个以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诚信考试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衢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衢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衢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及其他相关的校规校纪,大力倡导诚信应考、杜绝作弊。同时要以考试违纪、作弊等原因受到处分的案例教育广大学生,向学生重申参加考试出现违纪、作弊行为的严重后果,让学生引以为戒。

2.各学院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充分复习;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表率作用;对于个别学生要及时提醒,教育他们要诚信做人,诚信做事;要深入学生考试第一线,严格督促学生遵章守纪,帮助学生消除一切可能引起违纪的因素。

3.所有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座号参加考试。凡未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学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期末考试期间,标准化考场将全程监控、录像,录像可作为学生违纪或追诉证据。

4.期末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电话:8015040;举报邮箱:jwc@qzc.edu.cn。举报人应据实投诉反映,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诬陷他人的,根据《衢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给与严肃处理。

希望各位同学以自信、诚信的态度迎接考试,用勤奋与汗水完成一份出色的期末考卷,用诚信与坚守完成一份出色的人生答卷。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