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和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管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和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见附件1)和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一)中期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下一阶段研究计划等。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立项预期目标和成果,如实填写《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列出附件支撑材料。 (二)结题验收 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立项预期目标和成果,如实填写《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并列出附件支撑材料。 1.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提供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充分体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提供不少于3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案例应紧扣课程思政主题;提供2次课的完整课堂教学实录,能反映本学期“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要求图像清晰流畅、声音清楚,建议格式为MP4(每个视频控制在100Mb以内)。 2.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着重总结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施情况,明确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等情况,要求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或出版包含课程思政元素的教材1部或编写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集(不少于10个教学案例)一本等。 3.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 按照基层教学组织类型建设目标,重点陈述教研室课程思政教学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机制和具体举措,建设成效突出优质课程思政资源建设以及推广共享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中期检查 1. 本次将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专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中期检查。专家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具备较为丰富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 各项目负责人做好自查工作,以立项申请书中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项目立项以来取得的工作进展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认真凝练材料,重点围绕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已开展的研究活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下阶段研究计划等,填写《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要求内容翔实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 各教学单位根据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对照上级文件,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并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4. 教务处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复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暂停经费资助,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结题验收 1.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制作结题答辩PPT(答辩时间8分钟),做好验收准备。 2. 各学院于11月17日前完成《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佐证材料等的汇总审核工作,并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相应位置填写内容后报送教务处。
3.学校于11月下旬组织召开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验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以立项申请书为依据,检查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已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成果,严格把关。 2. 对中期检查通过的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将划拨第二次项目建设经费。 3.请各学院(部)于11月17日前将《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分类别打包发教务处舒馨月浙政钉,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舒馨月,电话:8028791)。
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