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6日

各学院(中心):

实验室是高校办学三大支柱之一,承担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责。开放实验项目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丰富校园文化科技氛围,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办法》(衢院教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原则

1.坚持开放。项目要坚持面向全校学生的原则,扩大宣传,使全校学生都有机会选择,增加学生受益面。

2.目标明确。开放实验项目要有明确学习目标、学习任务和学习过程设计。项目开放时间应安排在课余时间。实验内容是人才培养方案之外的,不得与专业课程教学实验内容相重复,不得把课内的实验内容移到课外。

3.形式多样。可以是以开拓学生知识视野为目标的应用性实验,也可以是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站建设等。

4.管理规范。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各学院(中心)制定出针对性强的管理制度,按章行事。

二、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采用的方式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实验室开放时间每学年不少于128学时,教师指导不少于64学时

2.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实施以学年为一个周期。每学期各项目参与学生不少于5人,每个学生参与实验时间不少于16学时。

3.各项目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实验室开放项目。

4.结题时,无实物作品的项目,原则上要有参与项目学生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含录用)或专利获准授权(含受理)或项目内容参加相关学科竞赛获奖。

三、立项方式

本年共立项10项左右,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拟立项项目,报教务处,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下文予以公布立项。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原则上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同类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与本次申报。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专科学生人数,专业性质等积极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

四、经费资助

1.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项目专项基金,对各校级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给予3000元的经费资助。

2.结题评审通过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给予各项目指导教师32学时总工作量,在其他项目活动中已经计算过的工作量,不重复计算;给予项目所在的实验室管理员(0.15×学生实验总时数)学时总工作量,实验教师自己带项目的不重复计算

3.结题评审为不合格的实验室开放项目,项目予已撤销,收回剩余经费,类似项目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1.实验室开放项目指导教师填写《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上交所在学院(中心),由学院(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签署意见和汇总。各学院(中心)在20225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公布。

2.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后,各学院(中心)要及时向学生公布相关信息,申请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填写申请表统一交至各学院(中心),由各学院(中心)确定学生名单

3.项目立项两周内,各项目指导教师将项目实施计划和《衢州学院学生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登记表》(附件3)一式一份上报给学院(中心),学院(中心)填写《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并将所有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4.所有材料电子稿请发送至廖文娟钉钉,联系电话8025626

请各学院(中心)将本项工作作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 衢院教发〔2014〕7号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办法.pdf

附件2 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 衢州学院学生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登记表.doc

附件4 衢州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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