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

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三)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

射作用。

(四)优化结构。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二、申报推荐要求

目前,省教育厅尚未发布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通知。根据省教育厅上一批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预计本次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推荐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4门左右,线上一流课程1门左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左右。届时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进行推荐

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优先推荐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申报学院(部)党委(党总支)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具体申报要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要求。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教师填写相应类型课程申报书(见附件4),并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报送所在学院(部)。(为方便学校评审,说课视频大小须控制在50M以内,课堂实录视频大小须控制在150M以内,等确定推荐到省里再严格按要求提供清晰版视频。)

2.各学院(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于2023年12月6日前将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材料(含申报汇总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电子稿分类别打包发教务处谢桂花浙政钉(联系电话:801514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材料电子稿发实资处张彦浙政钉(联系电话:8015122 )。

3.经学校确定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需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进行网上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作为课程建设主体,要严格把关、择优申报,对申报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思想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本次申报工作时间非常紧,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推荐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pdf

附件4: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rar

 

 

                                              教务处、实资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