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立项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效果专项评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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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85次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0日 | ||||||||||||||||||||||||||||||||||||||||||||||||||||||||||||||||||||||||||||||||||||||||||||||||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过程运行的有效监管,强化以学生产出为导向的评估理念,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深入了解学生学习效果,督促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8年立项的15门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效果进行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与范围 评估对象:2018年立项的首批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是本学期已经在校级平台或省级平台上线运行并开课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见标底色课程),课程信息如下。 衢州学院2018年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览
评估范围: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效果评价 二、评估工作质量标准 1.《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中关于“教学效果与影响”的建设要求 2.《衢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三、评估方式、流程及时间安排 1.评估方式:问卷调查、课堂听课、大数据统计分析等 2.评估流程:针对教学效果评价设计教师版和学生版调查问卷→对本学期开课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以及授课对象发放调查问卷、校督导组集中听课→回收问卷、查看平台监控数据、汇总听课情况→分析调查问卷、监控数据及听课情况→形成评估报告→将报告反馈至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不断提高我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水平 3.时间安排:2019年5月底至7月初 四、评估工作要求 请教务处配合提取平台监控数据,共同完成监控数据的统计分析。请相关教学单位正确认识此次专项评估的意义,并通知到以上课程负责人,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郑琴,联系电话:8026501。 衢州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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