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选派优秀本科生进行交流学习的通知

浏览:218次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7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开放办学,加强学生校际交流,经学校与对口支援学校商讨,2017级本科生交流选拔66名学生,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赴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计划选派学校

选派学校专业

17-18计划选派人数

选派对象

17级人数

学院

(我校17级专业)

浙江工业大学

机械工程

3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67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9

土木工程

4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70

化学工程与工艺

3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74

建筑设计

2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

37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68

合计

18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英语

2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

37

汉语言文学

2

教师教育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48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教师教育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43

音乐学

2

教师教育学院

音乐学(师范)

34

小学教育

2

教师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师范)

40

视觉传达设计

2

教师教育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35

学前教育(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3

教师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师范)

67

合计

15


  

  

浙江工商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

3

经贸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42

电子商务

4

经贸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72

商务英语

3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31

环境工程

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74

工程管理

4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

66

合计

18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2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3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9

自动化

3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

69

物联网工程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物联网工程

73

合计

15


  

  

总计


66


  

  

二、 选派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上一学年专业排名前40%;

3.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项目、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通过六级考试、在校期间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A类学科竞赛获奖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选派程序

凡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在所在学院报名,填写《衢州学院学生交流学习(境内)申请表》(见附件),相关学院评审排序后报教务处刘春和,联系电话:8015040,教务处审核后将选派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 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3日

2.学院评审: 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6日

3.教务处审核: 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0日

4.公示: 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5日

五、有关说明

1.选派交流的学生按照我校的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到派往学校选学相应的课程,选课要求不低于15学分。学期期满由派往学校出具相应的学习成绩证明,取得我校学分、绩点。在派往学校交流学习期间成绩不及格者,须在相应交流学校参加补考;

2.选派交流的学生在派往学校交流学习期间, 在食宿安排、校园卡办理、图书资料借阅等方面享受与派往学校学生相同待遇;

3.选派交流的学生在派往学校交流学习期间,奖学金由我校负责评定发放,党团员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派往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医疗费用按我校医保相关规定办理;

4.选派交流的学生在派往学校交流学习期间,违犯选派学校规校纪者,由派往学校通报我校处理。

从我校本科生中选派优秀学生进行交流学习,是我校推进开放办学,加强校际交流的重要举措,相关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严格选派标准,严肃工作程序,一定要将品学兼优的学生选拔出来,确保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衢州学院学生交流学习(境内)申请表

  

  

  

衢州学院教务处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